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叮当、欢欢在争麦抢着唱歌时,小毛跟婷婷缩在沙发一角聊得很起劲,其他美女(金花)们摇骰子、喝酒,刚才说是我女朋友的杨菲菲,却在一角独自不知道在想什么问题,可能她是刚来到这个陌生的环境,还有些许不适应;我好想过去拉他一起跳舞,一起喝醉,一起疯狂;整个晚上,我总是在看她,但是我跟她只说了几句话。
“菲菲,你家里是哪儿的呀?”
“菲菲,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呀?”
还有一次当手无意间滑过她的秀发时,菲菲的眼神有一丝特别的异样。
最后写的是颇为直白,看得家凤脸红耳热;再也没有比他更熟悉的,写下了平生第一首情诗。
《爱菲日》。
无意间,
滑过如丝秀发,
那一低头的温柔,
象一种异样的情怀,
不胜娇羞;
忘不了,
丝丝的忧愁,
和无限次的相思,
如缕缕飘去的轻烟,
唯有记念,
刻在了三一五日。
(阅毕)
没什么特别的呀,怎么菲菲要翻出来这一章呢?
“你的狡猾,原来对我别有用心,不经过女孩子同意,胡说是你女朋友,你这可是诽谤哦……”菲菲抓住里面的字样做批判。
然而家凤凭着对女孩的直觉,她的欣喜之情溢于言表,没有哪一个女孩对一个男人的爱慕是排斥的,接受与否是另一码事,有人爱上是一种骄傲,如果是自己也喜爱的,则是求之不得了。
所以家凤也大胆承认,“我一直都在注意你的……只是没跟你说上话?”未免有些牵强附会吧。
“我是为了保护你……以免别的男孩子来骚扰你,不觉得我是好心么?”家凤如是解释,这不是越描越黑吗?
“且饶了你吧,也不是什么好人……我还读出了……”菲菲嗔目,继而“噗嗤”一声笑了。
“你在里面读出了什么?”家凤有些心虚,文字有时当不得真,但除了文字,拿什么去衡量?
“我读出了你的坏……”